厦门第一部地方海洋保护法规五月份开始实施
厦门第一部地方海洋保护法规五月份开始实施
5月1日起,《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全面实施。这是厦门市在海洋环保方面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为海事管理部门更好地行使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职能再添利器。
《规定》结合厦门港实际,明确了需要实施铅封管理的船舶种类、特定船舶主动接受铅封管理的义务和海事部门的监管职责,并规定:船舶不接受铅封管理或擅自启封的,由海事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于五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也是海事部门在铅封管理难点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为海事现场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华新海员
《规定》还创设了联合执法模式,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在巡航监视中发现海上污染事故等违法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必要时有权采取暂扣、封存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等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华新海员
接下来,厦门海事局将以该规定的实施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港内船舶铅封管理,加强执法合力,限制船舶污染物违法排放,有效保护厦门海洋环境。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