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工作研讨会在珠海召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工作研讨会在珠海召开
2010年3月18至19日在环境优美、气候怡人的珠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工作研讨会在海事局船员处李恩洪处长主持下召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郑和平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 200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徐祖远副部长曾多次对船员管理工作批示,作为海事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用新的理念,勾画船员发展长远的目标。 幸福船员 今年是国际海事组织确定的船员年,也是我国做好《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修正案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等重要国际海事公约履约工作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和今年的船员管理工作,各直属海事局分管船员管理工作的局领导,辽宁、天津、山东、上海、福建、广东海事局船员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深圳海事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珠海局局长在珠海欢聚一堂,共商船员发展的大事,在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下,回顾船员管理工作,分析船员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如何在船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发挥好海事管理机构的作用;研究如何有效地开展STCW、MLC公约履约和实施工作;研究如何全面贯彻《船员条例》和交通运输部为实施条例所颁发的船员注册、船员培训、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以及研究如何加强船员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更好的发挥主管机关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船员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 会上郑局长部署了2010年船员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2010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转变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船员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船员管理软实力建设,为航运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努力实现船员管理“十一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船员管理工作达到发达国家海事监管水平。 会议还对部局船员管理工作三年规划进行讨论,在现有条件下,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和分支局的作用,如何面对未来结合“十二五”规划,建立相对好的机制,采取相对好的措施,协调发展。 船员是水上交通运输的最终实行者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最终保障者,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和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履行好船员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能,保证船员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船员队伍,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