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四小证更新2025年5月28日Z01基本安全Z02精通艇阀Z04高级消防

2025-05-01 海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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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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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长3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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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江苏连云港员培训基地


 报名条件


1培训学员原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失效1年之内均可以报名


2.系统已完成下解职报备手续报备



 培训内容


基本安全Z01、精通艇筏Z02、高级消防Z04


 费用说明


培训相关费用:


公正、公开、透明,全心全意服务学员


培训费 Z01基本安全


Z0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Z04高级消防



考试费 已含在培训费内,无需额外缴纳


住宿费 未含在培训费内,如有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教材费 没有此费用


体检费 没有此费用


如在您报名成功后、培训开始前,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华洋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流程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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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培训内的课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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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报到上课


务必携带好必要证件,按时报到上课,遵守校规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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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确定可以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如因考勤不达标导致考试不格,自行承担责任 ;


2.此培训为到校培训,具体培训安排以客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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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您的报名信息已由学校报备给海事局,需改期或退款时,费用将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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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班前 5 个工作日及以上(含第 5 日),可无条件改期或全额退款 ;


(2)开班前 1-4 个工作日(含第 4 日)可申请退款,但需扣取培训费的 10%(最低 50 元,最高 1000 元)作为退订费;


(3)开班当天及以后需改期或退学,费用将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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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货物积载及运输管理工作,以便充分合理利用舱容,保证船舶安全和

货运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船舶。

3 责任

3.1 船长:负责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积载图》(附表一)。

3.2 大副:根据航次任务和船舶技术状况,负责编制《货物积载图》,并组织实施货物

积载及运输管理工作。

3.3 值班驾驶员:负责按照《货物积载图》和大副要求,监督货物装卸工作。

4 货物积载要求

4.1 编制《货物积载图》

4.1.1 货物积载应力求满足下列要求:

● 充分利用船舶的舱容和载重量;

● 确保船体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各层甲板不超负荷,无严重中垂中拱;

● 保证船舶具有适度的稳性;

● 保证船舶具有适当的吃水差;

● 保证货物运输质量;

● 满足中途港装卸货顺序的要求;

● 便于装卸,缩短船舶在港作业时间;

● 正确合理的舱面积载。

4.1.2 大副根据航次任务和船舶技术状况,按第4.1条的要求编制《货物积载图》若干份,

经船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4.2 保证船舶吃水和吃水差

4.2.1 船舶总载重量必须符合海区季节满载吃水的要求,严禁超载。船舶由海水区进入淡

水区,应充分注意到海淡水密度不同而带来的吃水变化。

4.2.2 船舶装载后,吃水必须符合到离港口、所经航道的水深要求,应留有足够的富裕水深。

4.2.3 为提高航速、节约能源,船舶装载后应保持适当的吃水差。

4.2.4 船舶装货结束后大副应计算船舶的吃水,填写《船舶水尺记录表》(附表二)。

4.3 保证船舶稳性

4.3.1 为确保安全,船舶装载应满足《海船稳性规范》及船舶“装载手

舶装载前后,大副应认真进行稳性计算,包括装载前的预算和装载后的核算。货

种发生变化后,要重新进行计算。

4.3.3 稳性计算时,必须充分注意自由液面、油水消耗、污水变化及甲板结冰等带来的影

响,严防航行中及抵港前出现稳性恶化局面。

4.3.4 航行中,驾驶员应经常测定摇摆周期,核实 GM 值。船舶一旦出现摇摆周期超长,

用舵或受外力作用时,船舶明显倾斜且恢复缓慢等稳性不足征状,应立即报告船长

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稳性不足时采取的措施可能包括:

● 将未满的液舱注满,以减少自由液面对初稳性的影响;

● 将高位油水调拨至低位舱柜,注入压载水,必要时调整货物或抛弃甲板货,降低船

舶重心;

● 转向时不用急舵,防止太大倾斜;

● 避免正横受浪,特别要避免船舶横摇周期跟波浪视周期一致产生共振,使船舶发生

剧烈横摇,造成严重危险。

4.3.5 船舶在装卸货期间,仍要保证具有足够的稳性。装货时,应先装底舱,后装上层舱;

卸货时,应先卸上层舱,后卸底舱。应尽量做到前后、左右均衡装卸,避免发生过

度纵倾、横倾。

4.3.6 船舶装货结束后大副应进行初稳性(船舶重心高度)计算,填写《船舶重心计算表》

(附表三)。

4.4 保证船舶强度

4.4.1 船舶满载时,一般应按舱容比例分配货物重量,单位面积的负荷不得超过设计允许

值。尤其要注意二层柜、甲板、舱盖的积载,防止超负荷压塌。

4.4.2 局部装运重货时,必须进行局部强度的核算,确保不超负荷。

4.4.3 如中途港装卸过程中无法避免出现空舱时,剪力和弯矩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4.4.4 配有配载仪的船舶,装载前后应利用配载仪进行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校核,准确计

算船舶静水弯矩和剪力,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做好详细记录。

4.4.5 装卸过程中,应注意装卸顺序、数量,避免出现过大弯矩、剪力和严重中拱中垂。

4.4.6 老龄船应考虑到船体强度有所降低的情况,积载时要保留一定的安全量。

4.5 保证货运质量

4.5.1 保证货运质量是船舶运输生产的重要任务。船舶应对所承运的货物从受载前的准

备、配装积载、途中保管、卸货交接整个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4.5.2 装运前,应弄清拟运货物的种类、特性,对不宜装运的货物应拒绝装船。

冲突的货物不能混装。

4.5.3 装货前,应全面检查货舱情况,各类货舱必须达到适载要求,做到清洁、干燥、无

异味、无虫害、无漏水,或检验合格取得验舱证书。

4.5.4 装货过程中,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保证装货质量。更应严格把关,认真看舱理货,

发现包装质量问题立即处理,并督促工人做好垫舱、隔衬、遮盖工作,避免发生货

损货差。

4.5.5 装货结束,大副要仔细核对“四单”(运单、交接单、分舱单和积载图),及时处理

货损货差。卸货时,向港方送交各种货运单据,并向装卸工人介绍卸货注意事项。

装卸贵重物品应由大副亲自查点、交接。

4.5.6 航行中应经常检查货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力避免货物受损。检

查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应记入《航海日志》。

4.5.7 船舶发生货运质量事故时,船长应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报告。事

故情况应详细记入《航海日志》。公司接到船舶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

分析处理,以免损失扩大。

4.5.8 若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受损,船舶应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入《航海日志》,并书

写海事声明,递交海事管理机构签证。

5 杂货装运注意事项

5.1 货物装舱准备

5.1.1 货舱通风、照明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检查电器绝缘、防爆性情况),并备妥足够的

照明设备。

5.1.2 货舱应保持水密(检查人孔盖、舱盖及内底板等的水密性),货舱内的排水系统应畅

通(检查污水井及管系等)。

5.1.3 装运粮食、食品等食用货物时,货舱应彻底清洗、晾干,保持货舱内清洁、干燥、

无异味。

5.1.4 在装卸货物前应装妥安全网,并在装卸过程中保持其正常状态。

5.1.5 要保持甲板通道、舱内梯道清洁畅通,舱盖属具要处于随时可开关舱状态。

5.1.6 根据装载货物的种类,应准备相应材料:隔票材料,防湿衬垫,防震材料,保持货

物清洁的衬垫,防止货物压损、甲板局部强度受损的衬垫,防止货物移动的衬垫、

系固材料等。

5.2 货物装舱注意事项

5.2.1 装运袋装货物时,破包、潮包、污包、虫包应剔出不装;码垛要整齐,码垛方向一

般为横向,袋底朝船舷;禁止甩关、倒关及使用手钩操作。

纸袋包装的货物,如舱底板不平,必须用草片或麻袋片垫平,其上不得装压其它货

物。

5.2.3 食品类货物切勿与有毒、扬尘、污染、异味、化工原料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货物

同装一舱。

5.2.4 装运重金属块(生铁、铝锭等),必须做到舱内装平,两舷和前后应均衡受载,不

得出现斜坡或小山头,货物面的最低点与最高点的高度差,不能超过一米。

5.2.5 装运钢材时,其具体要求和操作见《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钢材部部分)》。

5.2.6 为了防止货物互混和造成货差,装杂货时必须进行隔票。隔票应根据货物品种的不

同,采用不同的隔票方法和隔票材料,做到整批货物分隔,零星货物集中,按单装

船,一票一清:

● 大批百杂货可采用鱼网隔票,两张网的接缝处必须用绳子将两端系牢,鱼网顶部用

本票货物压牢,避免鱼网落下,造成左右混票。

● 易粉尘与怕污染货物,怕潮湿与易潮湿货物,可采用油布隔票。若底舱配装怕混杂

的货物和上层舱装运易撒漏的货物,除上层舱底铺垫油布外,底舱货物上面还得平

舱及铺盖油布。

● 两种性质不同的易撒漏货物可采用麻袋片隔票。

● 不同品种的钢铁与铸造铁不能相邻堆积,但对同品种不同型号的生铁,可用草片隔

票。

● 装运钢材、木材,必须用三道钢丝绳隔票。

5.3 重大件货物装载注意事项

5.3.1 装运前,应详细了解本船承运重大件货物的能力和拟运重大件货物的有关资料,确

认本船能否安全装运。

5.3.2 正确选择舱位和货位。重大件货物的装载位置,应从保证货物和船舶的安全及便于

装卸和系固绑扎等方面考虑。若配装在二层舱或上甲板,应尽量安排在甲板下有支

柱的位置,必要时还可临时补加支撑。

5.3.3 必须进行稳性和局部强度的核算。堆装重大件时,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衬垫,以扩

大承载面积,确保不超负荷。

5.3.4 重大件货物不论装于何处,都要采取有效的系固绑扎措施。重大件货物系固要求:

● 系固松紧要适宜。对货物的系固既要求做到紧固,不使其松动或折断,同时又要易

于解开,以防万一发生危险时能立即松绑。在航行途中,应定时检查,若有松动及

时调正。

● 提高系固效果。绑扎用的钢丝绳,应生根于船体舱壁上,并用花蓝螺丝(

蓝螺丝)绞紧,绑扎的角度要适当,使各道系索受力均衡。

● 系固工艺要正确。对货件的系固应左右、前后对称,每道系索应先绕货件一周后再

在两侧固守(当货件上无系索固定点时应在同一侧固定),不能一索系多道。每个

生根的地令上不能超过三根系索,且方向不能相同。对于车辆等带轮的货物,如为

冲气轮胎,则将胎内气体放出一些,以利系固和防止货件滚动;如为铁轮(如火车

车箱),一般应先用枕木铺垫,上铺铁轨,轮子与铁轨之间要用三角铁固定,并应

将三角铁焊在铁轨上,如有条件最好先将铁轮用铁板封住,再用角钢将其焊于船上。

装在舱内的重大件货物,除用系索固定外,一般还在垂向和水平方向用方木支撑,

货件之间用木材钉住,以防航行途中移动。装在甲板上的重大件货物,都应独立绑

扎牢固,防止遇风浪发生移动或打入海中。

● 保证货件不受损伤。为避免系索直接接触货物表面,压损或装损货件,应在规定部

位进行系固,必要时应在系固部位先加铺垫。对于怕水湿的货物,除合理选择货位

外,在系固前应铺盖油布,易腐蚀部位应涂以防护油脂。

5.3.5 装载、系固重大件货物时,大副应在现场监督指导。

5.4 包装危险货物装运注意事项

装运危险货物,应遵守《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9]01 号

发布)。

6 固体散货装运注意事项

6.1 固体散装货物的一般特性

6.1.1 固体散装货物是指不加包装又不按件计数的颗粒状、粉末状或较大块状货物的统

称,如:谷物、矿石、精矿、煤炭、化肥、

物重量分配的不合理而造成船舶结构上的损坏。

● 船舶在航行中由于稳性的减少或丧失而造成危险。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平舱不当或货

物重量分配不合理而使货物在恶劣天气中发生移位,或者在运输潮湿状态下的细颗

粒货物时,由于船舶航行中的振动和摇摆,使货物流态化而流向货舱一舷。

● 由于散货的化学反应,如释放有毒或可燃可爆气体,而造成事故。

6.2 固体散装货物装运的一般要求:

6.2.1 了解拟装货物的理化特性。在装货前应要求货方提供所托运货物的详细资料,如:

货物的含水量、流动水分点、自然倾斜角、积载因素、毒性、

根据航次指令编制货物积载计划。按舱容合理分配货物在各舱的装载量,以保证船

体强度条件得到满足、船舶具有适度的稳性和吃水差。合理选择散货的舱位和货位,

应根据不同货类,合理确定其舱位,做好货物的隔离。

6.2.3 装货前应检查和准备货舱,使其适货,包括检查并保证舱内污水沟管系、测深管以

及其它舱内管系处于良好状态,污水井和滤板畅通无阻,并能防止散货流入排放系

统。

6.2.4 不相容的货物不应同时进行装卸,在装完某种货物后,应立即关闭装载该货的每一

个货舱,并清除甲板上的残余货物,然后才能装载与已装载货物不相容的其它货物。

卸货时也应如此。

6.2.5 装货时应做好货物的取样和样品封存,以便掌握装货时货物的状况。

6.2.6 舱口围垂直线以内要基本装平,严禁将堆装成峰状。装货后应根据货物的自然倾斜

角的大小进行平舱:

● 对于自然倾斜角小于30°的散货,因其具有和散装谷物一样的散落性,因此应遵守

谷物装载的各项规定。

● 对于自然倾斜角在30°~35°的散货,在船体强度允许的前提下,应尽量装满,并

予以合理平舱,至少应使其货堆表面最高与最低的水平面间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米。

● 当装载自然倾斜角大于35°的散货时,可仅在舱口范围内平舱,舱口范围外的货物

可形成斜坡均匀的达到两舷和前后舱壁而无任何宽和陡的空档,并使坡度明显小于

货物的自然倾斜角。

6.2.7 货物特别是高密度散货装载后,应测定货舱的污水深度,以确定船体或舱内管线是

否仍处于良好状态。

6.2.8 货物装卸期间,尽可能关闭或遮盖通风系统,空调应调为内部循环,以减少粉尘进

入生活区和其它舱室,并尽可能减少粉尘与甲板机械活动部件及外部助航仪器接

触。

6.2.9 装载散货的货舱及其相邻舱室可能缺氧或含有有毒气体,进入这些处所时必须特别

注意人员安全。

6.3 散装矿石的装运特点和注意事项

6.3.1 矿石包括铁矿石、铜矿石、锰矿石等金属矿石和磷矿石、氟石、石膏等非金属矿石

两大类。

6.3.2 散装矿石的主要特性

落,在装卸时极易扬尘。因此,矿石不应与怕扬尘货混装于一舱,同时怕

混入杂物的矿石本身也应避免与其他扬尘货混装于一舱。

(4) 易流态化。对某些易流态化矿石(粉),装运时必须控制其含水量在其适运水分限

量以下,否则,不得由没有特殊设备的船舶运输,以确保运输安全。

(5) 易冻结。矿石中含有水分,在低温时易于冻结,会造成装卸困难。

(6) 易散发有害气体。金属矿石能散发各种有害气体,如:甲烷、乙烷、一氧化碳、二

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气体混合物,货舱内这类气体的积聚危害极大。

(7) 自热和自燃性。某些矿石中,含有相当数量的易氧化成分,开采后氧化条件更为充

分,所以易于自热,如果积热不散,易引起自燃。一般含硫量大的矿石,如黄铁矿、

精选铜矿粉等较易自热和自燃。

6.3.3 散装矿石装运注意事项

(1) 装载前应了解装卸港口的有关资料,包括:进出港口的泊位及航道的限制水深、基

准水深、潮汐资料、船底富裕水深、装船机的类型、效率及限制高度等。

(2) 合理编制货物积载计划,保证船舶的纵向强度和局部强度,并保持适当的稳性和吃

水差。当装载高密度的矿石时,为了不使船舶稳性过大,可以隔舱装载,但采用这

种装载方案的前提是:必须经过船体受力计算并使其满足要求,特别是对于船龄较

大的船舶,必须考虑扣除每年船体钢板腐蚀量这一因素。

(3) 装卸前确定船舶的最大和最小吃水。为防止船舶在装卸中搁浅或碰着装船机,必须

根据泊位水深、码头装船机的高度,确定船舶装载前后的最大和最小吃水。通常通

过在靠泊期间边装卸边排注压载水的方法来控制船舶的吃水。

(4) 合理确定货物装卸顺序和压载水的排放方案。确定矿石船的货物装卸顺序需要考虑

多方面的因素,如作业前本船的压载情况、船舶压载水的排放流量、码头装船机的

作业效率、泊位对船舶吃水的限制条件等。并根据岸上装船机作业线情况,编制合

理的货物装卸和压载水排放计划,以减缓船舶的中拱和中垂变形,保证在装卸过程

中船舶的纵向强度。

(5) 密切注意船舶的吃水。当实际装货效率或压载水排放流量与事先有较大出入时,应

及时进行调整,特别应严格控制船舶的最大和最小吃水,以防止发生事故。

(6) 装卸过程中,应督促装船司机或工头及时调整装船机的喷口位置,以使船舶横倾不

品放在一平盘上压成锥形,用平盘抨击桌面,如锥形仅呈碎片或片状裂开而不流

塌则表示适运,如货品坍塌呈煎饼状,则其含水量太高;

● 人踩在矿粉上,如出现松软现象,呈流沙样流动,表明货物的含水量太高。

(3) 装船前,船方应做好货舱清洁工作,清除舱内任何化学物品和可燃物质,并保持货

舱的水密。做好舱内污水井、管系的清洁保护工作,以防其堵塞或受损。装货后应

立即进行污水测量及抽水试验,以保证其畅通。

(4) 干精选矿粉特别是自然倾斜角小于35°的货物,在航行中很易移动,装载时应特别

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为防止货物移动,可将部分矿粉装袋,用以设置纵向隔

堵,同时,应防止粉尘污染,尽量降低其对人身和船舶设备等的危害。

(5) 精选矿粉的氧化发热在选矿后 15 天内温度最高,所以,装船前货物在场地累计堆

放时间应不少于 15 天,装载时,舱内货堆面积要大,以利散热,货堆高度宜在

1.2-1.5m之间。当精选铜矿粉外观颜色为浓绿色时,表明其尚未氧化发热,装船后 必定发热,须特别警惕。如其颜色发黑则说明其正在氧化发热中或已到氧化后期。

(6) 装货过程中应防止混入杂物,特别是可燃物质。

(7) 装运干精矿粉时,为限制其氧化,装妥后应平舱并压紧货物或在货物表面加以铺盖。

至少每天测温两次,如发现货温升高可开舱翻动发热部分货物或通风散热。

(8) 雨雪天一般不宜进行装卸。

(9) 为保证人员安全,在装卸作业时,人员应佩带气体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0) 精矿粉燃烧起火用 CO2灭火效果不明显。当舱内货物局部起火时,可用少量水雾灭

火降温,单处冒烟时,可用掩埋法灭火。

6.5 煤炭的装运特点和注意事项

6.5.1 煤炭的主要成分是固定碳、挥发物(氢、氧、一氧化碳、硫、磷、甲烷等)及灰分

等,其与海运有关的主要特性有:

(1) 会产生可燃易爆气体。煤炭会产生甲烷气体,由于甲烷较空气轻,会积存于货舱上

部,当空气中甲烷含量达到5%-15%时便成为可燃气体,遇明火即可爆炸。

(2) 具有自热和自燃性。煤炭在空气中会氧化而放出热量,当热量积聚达到其自燃点时

便会自燃。挥发物含量越高的煤炭越易自燃。煤炭自燃的同时会产生一氧化碳,人

员吸入有毒,而且煤炭的氧化会使舱内缺氧,二氧化碳增加。

(3) 煤炭的粉尘在空气中含量达到10~30克/立方厘米时,遇明火也会爆

装运前,应了解拟运煤炭所属种类、特性等信息。

(2) 货物装船前,船舶应做好以下工作:清除货舱内残存的垃圾杂物;污水沟、井必须

畅通并封盖其盖板,以防被煤粉堵塞,货舱及其毗邻舱室内的电线、电器设备的技

术状况必须良好、符合安全规定并能在含有甲烷或粉尘的空间安全使用,并备妥安全灯。

(3) 货煤装毕必须进行合理平舱。

(4) 货舱及其毗邻舱室(机舱除外)应禁止进行明火作业。人员进入装有煤炭的舱室时,

不能穿能产生静电的服装;装有煤炭的舱室上的甲板区域内,所有非防爆型电器设

备均应切断电源。

(5) 装货期间及装货后不久的一段时间内,应对易进入易燃气体的舱室,如起货机室、

配电室、物料间等进行通风并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6) 在开舱卸货前,应对货舱进行充分通风,以排除有害气体,确保人身安全。任何人

员不得随意进入未经完全通风、可能积存甲烷气体或缺氧的舱室。

(7) 为防止货煤温度过高,可根据情况采取甲板喷水的降温措施。

(8) 发现煤炭自燃,除万不得已时不用海水浇灭,如果浇灌淡水加以灭火,灌注数量要

足够将舱内约二米深度的表面层湿透为止,否则只会引起助燃作用。灌水灭火要注

意保持船舶足够的稳性和剩余浮力。必要时,在严格封舱的前提下,有步骤地施放

足量CO2进行灭火。

6.6 木材货物的装运特点和注意事项

6.6.1 船运木材货物的主要特性

(1) 船运木材货物的积载因数一般在 1.3~2.3立方米/吨。

(2) 木材极易吸收水分和散发水分,干燥的木材易引起燃烧。

(3) 由于木材一般在露天储存,其表面常有衍生植物,它们具有呼吸作用,会使封闭的

货舱内产生缺氧,木材表面的腐败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易燃气体,对船舶安全和人

员健康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6.2 上甲板装载木材注意事项

(1) 装货前应封舱并关闭甲板的小道门、人孔盖等开口,有效保护空气管、通风管,检

查所有阀门,确认其能有效地防止船舶进水;除去装载部位的积水和积雪。

(2) 装载前应在相应位置上设置立柱、系索等专用固定设备,立柱间距应小于3米。

(3) 装载时应留出船员、引航员工作所必须的通道,甲板木材应与甲板上的安全设施、

阀、测深管及船舶航行中必须工作的场所保持必要的距离。

在使用冬季载重线时,甲板木材的堆高不能超过船宽的 1/3,目的是为了使船舶保

持足够的视程和稳性、减少首部甲板上浪。

(6) 装载甲板木材时,在上层建筑和首楼之间的全部长度内应尽可能装满,横向除留出

必要的通道外,应尽可能接近两舷。

(7) 装载甲板木材的船舶稳性不能小于要求的最低值,要求尽可能有富裕的稳性和 GM

值,但要避免过大的稳性,以免船舶在海上剧烈摇摆而增大系固设备的受力。

6.6.3 货舱内装载木材注意事项

(1) 装载前应检查货舱内污水井及污水管系,保证其清洁、无杂物,并保证污水泵具有

足够的排污能力,以确保运输安全。

(2) 装载前应检查货舱内舷侧护条、管道护板等保护船体结构的装置处于完好状况,压

载水管系阀门处于正常开关状态。

(3) 装载前应确定装载处所的货舱包装容积和拟装木材的尺度和体积以及所用装货设

备的安全负荷,并据此制定积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装货空间。

(4) 装卸木材时每关木材应靠近船舶吊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吊装木材的摇摆,防止对

人员和船舶的安全产生危险。

(5) 木材在舱内的堆积应尽量密实。一般应纵向堆放,空隙处应以较短的木材加以填充;

货堆应尽量平整,避免将木材堆成金字塔形;舱口围板区也应密实堆积,以达到最

大的装载量,并根据要求进行系固。

(6) 在装卸木材的过程中应保证不损伤船体结构,并保证作业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工属

具不超负荷。

(7) 装卸木材完成后应彻底检查船舶的水密完整性。

(8) 航行中应定期检查货物的绑扎情况,并核实船舶的横倾角和横摇周期,对其不适宜

状态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9) 航行中应配置楔子、纱头、锤子、移动式泵等应急物料,并放置于易取用处。

(10) 人员进入围蔽的货物处所,应事先对该处进行彻底通风,并用仪器检测该处所的氧

气和有害气体的含量,以确保进入围蔽货物处所人员的安全。

6.7 散装谷物的装运特点和注意事项

6.7.1 谷物是指包括小麦、玉米、燕麦、稞麦、大麦、大米、豆类、种子及由其加工的与

谷物在自然状态下具有相同特征的制成品。

6.7.2 谷物除具有吸附性、呼吸性、易吸收与散发水分和易受虫害等特性外,还具有与海

运有关的两个主要特性:

动的性质。散装货物的休止角(自然倾斜角)越小,其散落性越大;散装谷物的

休止角一般为 35°~37°,当其很干燥时为 20°~30°。谷物的散落性有利于其

装卸,但散装谷物随船舶的摇摆、震动而出现自由谷面向一侧倾斜的现象,与自由

液面相似,这对船舶的稳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2) 下沉性。下沉性是指货舱内的散装谷物受船舶摇摆、震动作用,谷物颗粒间的空隙

逐渐缩小引起谷物表面下沉的特性。货舱内谷物的下沉,一方面导致舱内谷物重心

的下降,另一方面引起舱内谷面的下沉,使初始呈满载状态货舱内的谷物出现自由

谷面,而其散落性将影响到船舶的稳性。当航行中货舱内谷面出现下沉和向一侧倾

斜,船舶的合重心将相应的向横向和垂向移动,从而直接对船舶的稳性产生不利影

响,在海况恶劣时,船舶货舱内谷物移动产生的倾侧力矩超过一定限度时,就会导

致船舶发生倾覆。

6.7.3 散装谷物的装运注意事项

(1) 装货前,应全面检查货舱设备并使之处于适用状态。疏通舱内污水沟(井),以保

持其畅通。对货舱污水泵和通风设备作全面检查并试运行,以保证其运行状况良好。

彻底清洁货舱,保证货舱处于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害、无鼠害、无有害物质、

无渗漏的状况。若舱内存在虫害,则需对空舱进行熏蒸。当全船每一货舱均满足上

述适货条件时,可向港口有关部门申请验舱。经验舱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

装货。装货前,还应备妥各类垫舱物料和止移装置(如必要时)。

(2) 按要求认真、合理编制船舶积载计划。当船舶稳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补救方法,

如打入或排出压载水,舱内设置防移装置或采取止移措施等。

(3) 严格按积载计划装货。应特别注意装船谷物的质量(主要是含水量)并保持舱内易

产生汗水部位与污水沟(井)之间的能道畅通。如遇雨雪等天气,应及时停装并关

闭货舱。舱内任何部分的散装谷物表面应整成水平,并用袋装谷物紧密堆装在谷物

的表面上。谷物顶部应做好铺垫,以防止或减少舱顶汗水对谷物的影响。

(4) 全船装货结束时,应注意调整吃水差,消除船舶横倾角。实测各部分装载舱内谷面

以上空当,并对积载计划(包括稳性计算表)进行修改,绘制实际积载图。

(5) 开航前,按贸易合同的规定进行货舱熏蒸。

(6) 航行途中,应当定时测定舱内污水沟(井)内水位,及时排除舱内污水;注意经常

检查舱内防移装置(如设置时)的状况是否良好;尽量避免在与谷物货舱邻近的液

班实行定人、定时、定舱。船舶在装卸作业前,应公布看舱值班人员名单、

时间和值班舱口。

7.1.2 看舱值班时间每班一般为6小时,也可根据装卸作业情况而定。

7.1.3 看舱值班人员由水手担任,班次由水手长安排,经大副同意后执行。值班驾驶员应

将看舱人员姓名记入《航海日志》。

7.2 看舱值班职责

7.2.1 看舱人员应在现场值班,佩带值班标志和安全帽,不擅离岗位。

7.2.2 经常检查装卸属具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安全网是否挂妥,出水孔是否湿损货物,

舱内是否达到适货要求,并提前备妥衬垫和分隔材料。

7.2.3 装货时,严格按《货物积载图》批注的要求、安全措施以及值班驾驶员的布置,核

对货种,严防危险品混入舱内;指导装卸工人合理堆装,做到堆码整齐,衬垫完好,

隔票清楚,按顺序积载。

7.2.4 夜间装卸货,按作业要求安置好货舱照明设备,用毕及时收妥。

7.2.5 装载甲板货时,指导装卸工人堆放在适当位置,并按大副、水手长要求参加绑扎遮

盖工作。

7.2.6 装载散货或重金属块(生铁、铝锭等)而不能满舱时,要指导工人进行平舱,不得

留有大坡面或空档,以防货物在大风浪中位移,危及船舶安全。

7.2.7 装载易碎品、流汁品、危险品和重大件时,应现场检查包装外表是否完整,标志是

否正确清楚,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准装船,并报告值班驾驶员处理。

7.2.8 根据装卸货情况,按值班驾驶员要求,及时调整吊杆。发现装卸中有拖关、堆垛、

挖井、倒关和超负荷等违章作业时,应予以劝阻。如劝阻无效,有权暂停装卸,并

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处理。

7.2.9 卸货完毕,应及时检查舱内是否有货物遗留,衬垫和分隔物料整理放妥,并将舱内

打扫干净。

7.2.10 天气多变时,协助值班驾驶员注意观察天气情况。雨天应配合有关人员做好关舱及

遮盖工作。

7.2.11 如有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进行整修。包装严重破损或有货物损坏,应立即报告值

班驾驶员处理。

7.2.12 严禁一切人员在舱内及舱口附近吸烟。

7.2.13 严格执行停泊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