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四小证知识更新

2023-09-27 海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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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上课时间2023-10-26

报名详询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培训时长3天左右 华洋海员

报到时间2023-10-26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

报到地点区)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报名条件 华洋海员

1.培训学员原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失效1年之内均可以报名

培训报名微信:liang14151

2.系统已完成下船解职报备手续报备

华新海员

 培训内容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基本安全Z01、精通艇筏Z02、高级消防Z04

 费用说明

培训相关费用:

公正、公开、透明,全心全意服务学员

培训费 Z01基本安全

Z0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Z04高级消防


考试费 已含在培训费内,无需额外缴纳

住宿费 未含在培训费内,如有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教材费 没有此费用

体检费 没有此费用

如在您报名成功后、培训开始前,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幸福船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流程

第一步

线上下单

1.阅读培训须知及服务协议


2.选择培训内的课程项目


3.填写报名信息


4.线上缴费


5.下单成功


第二步

报名审核

1.客服联系您核对报名信息,未核对的不予报备


2.报备学校及海事局


3.报名成功


第三步

报到上课

务必携带好必要证件,按时报到上课,遵守校规校纪。


 报到须知

1.请确定可以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如因考勤不达标导致考试不合格,自行承担责任 ;

2.此培训为到校培训,具体培训安排以客服通知为准;

 售后保障

退学提示:

临近开班退学或改期,会导致名额不能充分被渴望学习的其它学员获得,因此制定以下退学和改期规则:

(1)开班前5个工作日及以上(含第5日),可无条件改期或全额退款 ;

(2)开班前1-4个工作日(含第4日)可申请退款,但需扣取培训费的10%(最低50元,最高1000元)作为退订费;

(3)开班当天及以后需改期或退学,费用将无法退还。

(4)按学校要求,学校将您的信息报备海事局后,费用将无法退还;但一般学校只在开班前几天报备海事局,无需过度担心。

 消费者告知书

1.培训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如遇培训临时取消、延期或提前等情况,幸福船员会尽快以短信,微信消息或电话形式通知您,并协助您处理后续操作,幸福船员无法承担因学校临时变更对您造成的损失。


2.若在您报名成功后、课程开始前,学校调整培训费用,幸福船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如有疑问,可与幸福船员老师联系,联系方式可在“我的订单”内查询,也可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处理。

1. 培训班期由各院校自行制定和发布,幸福船员根据院校发布内容,在APP内展示各院校开班信息,并为船员提供线上报名的技术支持。


2. 你报名的班期可能因院校原因延期开课,幸福船员将协助您向学校确认最终是否会开班及具体的开班时间。


3. 若在您报名成功后、课程开始前,学校调整培训费用,幸福船员将第一时间通知您,根据您的要求做如下处理:(1)保留培训名额并将代收的报名费按照学校发布的价格与您结算,多退少补;或(2)协助您向学校撤销报名并将代收的报名费全额原路退还。


4. 培训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如遇培训临时取消、延期或提前等情况,幸福船员会尽快以短信,微信消息或电话形式通知您,并协助您进行后续操作,幸福船员无法承担因学校临时变更对您造成的损失。


5. 若您于报名并缴费后因自身原因需退款或改期的,需幸福船员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具体的费用退还规则以培训详情内“售后保障”展示的内容为准。


6. 幸福船员及学校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已为您此次培训支出的必要费用,将由您个人承担;在扣除此部分费用后,剩余费用将退还您本人。


7. 培训期间,请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教学纪律,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缺勒旷课、喝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导致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被学校开除,或因正常培训教学以外的私自活动导致人身意外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8. 培训提供住宿由各院校进行安排,若校内没有住宿条件,您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幸福船员提供的住宿信息仅供参考。


特别说明:当您使用幸福船员查询培训课程情况并付费报名时,您知晓并确认幸福船员为您提供的是院校发布的培训课程相关信息,以及代为报名的服务。幸福船员在该过程中仅提供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不对具体的培训开班时间、培训老师、培训地点的安排等承担责任。

维护保养不足引发事故。船舶油路维护保养、检查不足,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高温条件下燃油遇到热表面或火源造成火灾事故;蓄电池维护保养不足,线路老化后短路造成火灾事故。

02

违规操作引发事故。船舶在进行危险品货物装卸作业过程中违规作业造成火灾事故;船舶违规开展电焊、明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

03

电弧或静电引发事故。船舶货舱存在漏点导致货物泄漏后可燃气体在密闭舱室内聚集达到爆炸极限,一旦出现电弧或者静电容易引发闪爆事故。

04

高温自燃引发事故。受高温持续影响,船舶甲板堆积杂货或其他易燃物容易出现火灾事故;受高温天气与机舱高温环境影响,堆积的杂物遇到火花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05

其他原因引发事故。船员抽烟、乱扔烟头等不安全行为引发火灾事故;不当使用明火厨具引发火灾事故。

起火的原因很复杂,灭火的原则很明确,特别是对于火灾初期,一定要把人员安全放在第一位,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最快速度把火灾扼杀在萌芽状态。其中,船用灭火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船用灭火器主要分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化学泡沫灭火器等。

干粉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油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但由于灭火后留有微小颗粒,不适用于精密仪器灭火。适用范围较广,配备于船舶生活区、机舱、驾驶台。

2、使用方法:拉开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当提起提环时,阀门即打开,二氧化碳气体经气管进入筒身内,在气体压力作用下,干粉经过出粉管、胶管由喷嘴喷出,形成浓云般粉雾。

化学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木制品、油脂类初起火灾。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和金属钾、钠、镁、铝等的火灾。一般配备在船舶机舱。

2、使用方法:提取泡沫灭火器时,筒身不可过度倾斜,防止两种药液混合。平稳地提到火场后,颠倒筒身,上下摆动几次,使两种药液混合,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化学泡沫,借助气体压力将泡沫从喷嘴喷出,将火扑灭。

、二氧化碳不导电,不含水分,不污染食品设备。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气设备、精密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和一般的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不能扑救金属钠、钾、镁、铝等金属和氢化物等物质的火灾。

2、使用方法:先拉开保险销,灭火时将喷筒对准火源,压合压把,即可喷射出二氧化碳。使用时尽可能避免肌肤直接接触喷筒和喷射橡胶软管,以免冻伤。